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7/072.公司名稱: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、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.因應措施:無7.其他應敘明事項: (1)股務代理機構名稱:華南永昌綜合證券(股)公司股務代理部 (2)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: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(3)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:(02)2718-64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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